关于2024年第三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4年第三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盐城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办法(试行)》(盐工发2019〔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预答辩
适用对象:2020级和2021级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
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预答辩工作,预答辩前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从研究生院主页进入)进行申请。
1. 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28日前完成,具体日程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 预答辩条件
(1)修完学位课程、成绩合格且平均绩点在2.0及以上。
(2)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合格。
(3)完成学位论文撰写。
(二)答辩申请与审核
各培养单位成立答辩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核,成员一般包括分管领导、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以及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等。
1. 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30日前,答辩资格审核小组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的审核工作。
审核通过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盐城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1),并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附件2);培养单位填写《盐城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送到研究生院邮箱。审核不通过的,不进行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和评阅。
2. 答辩申请材料
(1)盐城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2)撰写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
3. 审核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情况;
(2)课程学习情况;
(3)培养环节执行情况;
(4)硕士学位论文完成情况。
(三)学术规范检测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是学位论文评阅的先决条件,未接受学术规范检测的学位论文不得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1. 学位论文上传
2025年11月2日前,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待检测的学位论文,导师和培养单位依次完成审核。待检测学位论文为PDF文本格式,且按照以下方式命名:培养单位-学号-姓名.pdf,如“机械学院-384003011010-张三.pdf”。
2. 规范检测结果处理
(1)相似比(去除本人已发表的科研成果,下同)原则上不超过20%,具体要求见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
(2)相似比在20%及以下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
(3)相似比在20%-30%之间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由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性质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申请异议、论文修改后重新检测送审或延期答辩的处理意见。
(4)相似比在30%及以上的学位论文不予以复检,按延期答辩处理。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选题。
(5)对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检测结果公布后5日内由研究生及导师提出异议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作相应调查和复检后将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复检结果按本条(2)(3)(4)款处理。
3. 规范检测要求
(1)学术规范检测是学位论文指导的辅助手段,不代表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规范和水平的评价以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审查。
(2)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术规范检测,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规范检测按期进行。
(3)学位论文采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4)提交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待学术规范检测的学位论文须进行匿名处理,需匿名处理的信息包括论文封面、正文页眉、致谢等处的学校名称以及论文封面、致谢、学术成果等处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姓名,需匿名处理的信息以“*”替代。
(四)学位论文评阅
通过学术规范检测的学位论文自动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无需重新提交学位论文。
1. 时间安排
计划2024年11月21日前完成。
2. 评阅方式
2024年第三批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送3位专家匿名评阅。
3. 评阅结果
(1)评阅意见分为四档:A为同意答辩(总分≥85);B为修改后答辩(70≤总分